时间:2014-09-16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由国务院第646号令公布,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认真学习宣传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现全文转发省保密委、省保密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晋保办发[2014]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并提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确保学习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围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落实各项具体措施,通过每周例会、专题培训、网络学习、知识竞赛以及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有效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辅以张贴宣传挂图、设立展板、宣传栏、板报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提高认识,规范管理。学习宣传实施条例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实施条例的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工作与本单位业务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通过学习宣传实施条例,使领导干部切实提高依法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使涉密人员时刻牢记保密行为规范,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通过学习宣传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范措施,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提高保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宣传实施条例,校保密办购买了相关资料,请有需要的单位到党委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刘社霞
电 话:7018747
附件:
1、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
党委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